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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於五大理由
我們強力呼籲全面禁止山豬吊

一、山豬吊無差別獵捕 人類與動物無一倖免

山豬吊除了捕捉山豬,極易造成野生動物包括黑熊、石虎、山羌、長鬃山羊、水鹿、黃喉貂、台灣獼猴及流浪犬貓等之無差別、殘忍的殺戮。動物因困於山豬吊鋼索的緊緊束縛,造成渴死、餓死、流血至死、組織缺氧壞死,死亡前遭受不必要的凌虐。而就算有幸搶救下來,終身斷掌、斷肢,嚴重影響於野外之生存能力。連登山客也曾被山豬吊所夾,所幸人可以自行脫困,然而野生動物或流浪動物卻無一倖免。根據統計自2020起至今,因山豬吊陷阱通報保育類野生動物台灣黑熊救援報導已知共18起案件,涉及 16隻黑熊其中5隻因此死亡台灣受保護的保育類動物之一都慘遭山豬吊如此殘害,更遑論其他非保育類野生動物更是被任意獵殺淪為俎上之肉、殘害犬貓數以千萬計!

二、盜獵野生動物肉品產業鍊猖獗

目前除了實體野味山產店外,各類社群平台、電商平台,於網路販售私宰分銷肉品、販賣未經檢疫野生動物肉品以供食用,甚至標榜生鮮活跳、現訂現宰、冷凍宅配到府之網路販售行為十分猖獗,形成野生動物肉品市場經濟產業鍊。原本依法應積極保護的野生動物,竟淪為不肖獵人違法私人營利的經濟動物。而捕捉野生動物方法,在獸鋏禁止後,幾乎以成本低廉、施放容易的山豬吊為主,若不由源頭全面禁止山豬吊,野生動物肉品市場經濟產業鍊難以禁絕。

三、野味氾濫及捕捉宰殺行為引發跨物種變種病毒擴散人類疫情隱憂

除了人畜共通傳染疾病、像鼬獾及白鼻心是狂犬病的病毒宿主,甚至過去如高風險跨物種變種病毒(如SARS、MERS、COVID-19等),起源極可能因人類為食用野生動物的宰殺屠體之接觸行為所引起,而捕捉過程中,附在陷阱上的皮毛、血液及體液等,也是助長傳播的媒介。私宰及販售未經檢疫野生動物肉品,增加人類與野生動物跨物種體液接觸機會,未來恐造成新型跨物種變種病毒疫情。

四、改良式山豬吊僅是小型版山豬吊  無差別殺傷力一樣強大

農業部林保署推行「改良式山豬吊」,然而「改良式山豬吊」同樣屬無差別、殺傷力大之獵具,事實上,其線徑、壓力調整、限位器等改良造實際上也無法證實能防止誤捕其他野生動物。林保署帶頭發送或交換改良式山豬吊,形同合理化山豬吊現存亂象、助長盜獵風氣,實屬大開倒車。林保署基於野生動物保育及農損防治之衡平法益,應該補助不傷害野生動物的電網圍籬、聲光驅避設施等,才符合其權管法律野保法意旨。

五、禁止殘酷陷阱符合世界潮流

英國政府調查顯示,該國陷阱只有四分之一的機率捕獲目標物種,其它四分之三皆為「誤捕」,而每年陷阱獵捕的動物可高達170萬隻。許多國際保育組織早已重視無差別式陷阱對野生動物的傷害,並試圖阻止相關非法交易及人畜共通傳染疾病的風險,長年致力推動陷阱移除計畫。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於2005-2019年間,在5個東南亞國家的11個保護區中拆除了37萬1,856個金屬套索陷阱。以歐洲國家為例,愛沙尼亞、丹麥和匈牙利禁止使用套索作為獵捕方法,捷克則是通過動物保護法,禁止使用金屬套索。全面禁止山豬吊,符合世界潮流,才能讓台灣躋身尊重生命、關心動物福祉的文明國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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