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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陷阱使用規範與反陷阱風潮

目前國際規範陷阱的態度及做法有哪些?

國際「符合動物福利的獵捕」原則是:減少動物的痛苦和嚴重受傷的風險;必須確保使用的獵具能夠迅速且有效地殺死獵物,且須避免獵捕到保育類動物。
 

  1. 以歐洲國家為例,愛沙尼亞、丹麥和匈牙利禁止使用套索作為獵捕方法;西班牙、波蘭和捷克允許在某些情況下使用套索,但西班牙很少人會嘗試去取得使用無差別陷阱的授權。波蘭的《自然保護法》(The Nature Protection Act)禁止對「部分受保護物種」和「獵物」使用套索,大多用於科學研究方面的捕捉。捷克則是通過動物保護法,禁止使用金屬套索。丹麥則只允許使用不傷害動物的槍支和陷阱。
     

  2. 英國對套索是否合法的認定在於設計,但英國反對殘酷運動聯盟(League Against Cruel Sports)指出,即便有誘捕限制、操作規範及專業培訓等,「正確」和合法地使用套索仍會造成動物大規模的意外痛苦和死亡。訓練、標記和技術變革等也無法改變套索本質就不人道的事實,加上套索使用場所往往地處偏遠或於私人土地,難以落實執法,因此他們認為,要對套索陷阱的使用實施任何有效的管理規範是不可能的,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全面禁止其銷售和使用。而在英國反對殘酷運動聯盟的倡議下,威爾斯與蘇格蘭已透過法律禁止套索陷阱使用!

​世界的反陷阱運動

英國政府調查顯示,該國陷阱只有四分之一的機率捕獲預定目標物種,其它四分之三皆為「誤捕」,包括野兔、獾、家貓和狗、鹿,甚至水獺等,動物多為重傷或死亡,而每年陷阱獵捕的動物可高達170萬隻21。許多國際保育組織早已重視無差別式陷阱對野生動物的傷害,並試圖阻止相關非法交易及人畜共通傳染疾病的風險,長年致力推動陷阱移除計畫。
 

  1. 世界自然基金會(World Wildlife Fund, WWF)於2005-2019年間,在5個東南亞國家(柬埔寨、印尼、寮國、馬來西亞、越南)的11個保護區中拆除了37萬1,856個金屬套索陷阱(約5萬3千個/年)22,23。有鑑於單純或被動地銷毀陷阱不足以解決危機,WWF敦促東南亞各國政府加強立法以阻止陷阱的使用,並投資更多資源以支持對保護區的巡邏和監測,並建議各國政府還必須採取配套措施,限制購買、銷售、輸出入具有高度人畜共通傳染病傳播風險的野生動物物種 。
     

  2. 烏干達卡巴利黑猩猩計劃(The Kibale Chimpanzee Project)發起的卡巴利陷阱移除方案(Kibale Snare Removal Program, KSRP),自1997年開始與當地野生動物管理局合作,每個月有24天固定進行清除國家公園中的陷阱,以減少園區內非法活動,並成功的達到研究、保育及教育的目標。
     

  3. 英國則有全國性的反陷阱運動(National Anti-Snaring Campaign),抗議陷阱的銷售和製造。國際動物福利基金會(International Fund for Animal Welfare, IFAW)也致力移除這類「野生動物的無聲殺手」,在南非開普敦近郊巡邏並銷毀由任何材料製成的套索。而英國反陷阱運動近年開始有了實際的成果:威爾斯已完成修法於2023年全面禁用套索陷阱、蘇格蘭已於2024完成修法,也將全面禁用套索陷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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